A-北斗体育活动保险
保险责任 保险限额/每人 每次事故免赔额
意外身故和残疾 20万元 /
意外医疗 4万元 200元
辅助器具费用 0.5万 /
救护车费用 0.1万元 /
住院护理费用 1.44万(80元/天) /
急性病身故 20万元 /
急性病医疗 1万元 200元
特别说明∶
1、本保险承保的运动项目仅限于在公园、活动场所、体育场馆等固定场所的体育活动项目,承保活动当天从进入场地至走出场地的时间段内及指定场地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责任;
2、出险索赔需要在出险现场定位报案,如未在现场报案不承担保险责任;
3、在活动场地内遭受意外事故,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合理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救护车费用、护理费用、急性病费用和辅助器具费用∶
(1)急性病包括∶大叶性肺病、急性胃穿孔、急性胃扩引、急性阑尾炎、急性食物中毒;
(2)辅助器材费用;被保险人员因保险事故经医院确认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或配置轮椅的,对于所支出的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总和不超过保单载明的辅助器具费赔偿限额;
(3)残疾程度与保险赔偿以赔偿比例表为准;
4、被保险人员年龄:3-75周岁。
保险期限:一天 2元/天/人 立即投保
B-北斗体育活动保险
保险责任 保险限额/每人 每次事故免赔额
意外身故和残疾 35万元 /
意外医疗 5万元 200元
辅助器具费用 0.5万 /
救护车费用 0.1万元 /
住院护理费用 1.44万(80元/天) /
急性病身故 20万元 /
急性病医疗 1万元 200元
特别说明∶
1、本保险承保的运动项目仅限于在公园、活动场所、体育场馆等固定场所的体育活动项目,承保活动当天从进入场地至走出场地的时间段内及指定场地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责任;
2、出险索赔需要在出险现场定位报案,如未在现场报案不承担保险责任;
3、在活动场地内遭受意外事故,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合理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救护车费用、护理费用、急性病费用和辅助器具费用∶
(1)急性病包括∶大叶性肺病、急性胃穿孔、急性胃扩引、急性阑尾炎、急性食物中毒;
(2)辅助器材费用;被保险人员因保险事故经医院确认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或配置轮椅的,对于所支出的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总和不超过保单载明的辅助器具费赔偿限额;
(3)残疾程度与保险赔偿以赔偿比例表为准;
4、被保险人员年龄:3-75周岁。
保险期限:一天 5元/天/人 立即投保
C-北斗体育活动保险
保险责任 保险限额/每人 每次事故免赔额
意外身故和残疾 30万元 /
意外医疗 5万元 200元
辅助器具费用 0.5万 /
救护车费用 0.1万元 /
住院护理费用 1.44万(80元/天) /
急性病身故 20万元 /
急性病医疗 1万元 200元
特别说明∶
1、本保险承保的运动项目仅限于在公园、活动场所、体育场馆等固定场所的体育活动项目,承保活动当天从进入场地至走出场地的时间段内及指定场地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责任;
2、出险索赔需要在出险现场定位报案,如未在现场报案不承担保险责任;
3、在活动场地内遭受意外事故,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合理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救护车费用、护理费用、急性病费用和辅助器具费用∶
(1)急性病包括∶大叶性肺病、急性胃穿孔、急性胃扩引、急性阑尾炎、急性食物中毒;
(2)辅助器材费用;被保险人员因保险事故经医院确认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或配置轮椅的,对于所支出的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总和不超过保单载明的辅助器具费赔偿限额;
(3)残疾程度与保险赔偿以赔偿比例表为准;
4、被保险人员年龄:3-75周岁。
保险期限:投保生效起三个月内的其中一天 3元/人起(300人起) 立即投保
D-北斗体育活动保险
保险责任 保险限额/每人 每次事故免赔额
意外身故和残疾 30万元 /
意外医疗 5万元 200元
辅助器具费用 0.5万 /
救护车费用 0.1万元 /
住院护理费用 1.44万(80元/天) /
急性病身故 20万元 /
急性病医疗 1万元 200元
特别说明∶
1、本保险承保的运动项目仅限于在公园、活动场所、体育场馆等固定场所的体育活动项目,承保三个月保险期内任何时间从进入活动场地至离开场地的时间段内及指定场地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责任;
2、出险索赔需要在出险现场定位报案,如未在现场报案不承担保险责任;
3、在活动场地内遭受意外事故,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合理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救护车费用、护理费用、急性病费用和辅助器具费用∶
(1)急性病包括∶大叶性肺病、急性胃穿孔、急性胃扩引、急性阑尾炎、急性食物中毒;
(2)辅助器材费用:被保险人员因保险事故经医院确认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或配置轮椅的,对于所支出的辅助器具费,赔偿金额总和不超过保单载明的辅助器具费赔偿限额;
(3)残疾程度与保险赔偿以赔偿比例表准。
4、被保险人员年龄:3-75周岁。
保险期限:投保生效起三个月内 20元/三个月内/人 立即投保

投保须知

1.适用于对进入公园、活动场所、体育场馆等固定场所的运动人员进行统一投保,被保险人员的实际保险时间是当天从进入场地至走出场地的时间段。
2.被保险人员的年龄为3-75周岁
3.本产品保险起期可自由选择,最早在投保次日即可生效
4.本投保人已阅读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平安运动赛事责任险适用条款》,并特别就条款中有关责任免除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义务的内容进行阅读。本投保人同意投保,接受条款全部内容
5.本产品每位被保险人员限投一份,多投无效。
6.保险责任:详见《平安运动赛事责任险》及附加条款
7.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本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200元的部分按100%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8.投保时,只需要录入投保单位等信息,及录入需要参保的被保险人员人数(其中C款保险产品按300人起保,不足300人按300人收费,),先不要上传人员的清单,等支付成功生成保单后,在保险期内可以补录每次进入场所的被保险人员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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